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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局
社会服务承诺制度
一、服务原则:
1、按照实事求事、方便群众、便于监督的原则,对基层和群众较为关注的、与个人切身利益最为密切相关的工作,实行政务公开,确保依法行政。
2、全体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各项业务、当面咨询或电话咨询的人员,要做到耐心解答,热情接待,礼貌文明。
3、凡涉及办理审批手续的部门,对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,在提供有关证件、资料齐全的情况下,在下列承诺期限内办结。
二、承诺事项:
(1)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初审
承诺期限:5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 事业一科
联系电话: 66211048
(2)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
承诺期限:7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执法大队
联系电话:66513843
(3) 临时占道审批
承诺期限:5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执法大队
联系电话:66513843
(4) 临时或永久占绿审批
承诺期限:7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执法大队
联系电话:66513843
三、服务监督:
为确保文明服务,兑现承诺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,单位和群众可以通过书面和口头形式,直接向分管领导、主管部门及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或反映。
举报投诉电话:66211048
地址:度假区望湖路2号行政中心一楼;邮编:215164
四、违诺处理:
1、工作人员在服务中给前来办事人员造成不便或麻烦,由部门领导和当事者向来者赔礼道歉;
2、工作人员如果违背承诺,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理:第一次教育,第二次通报批评,第三次给予适当经济处罚。
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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